关帝灵签第七十六签 辛己 中平
关帝灵签 第七十六签 辛己 中平
诗曰
三千法律八千文,此事如何说与君;
善恶两途君自做,一生祸福此中分。
【现代白话文解签】
解曰
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
凡事趋善避恶,切莫贪取燥进,大抵先忧后喜也。
问求事营谋,但看心地良善否,若奸诈之辈,求得此签,即祸报之警 告。
断曰
运势:人生旅途,吉凶祸福,报应分明,宜多修身。
家庭:人口分散,时局造成,君尔宿冤,不可忘之。
财利:劳心之 也,力行之耶,即可得之,保留财要。
事业:虽辛勤谋,淡然是己,不必馁志,必有转机。
升迁:积善之家,庆有余也,守之修之,祈神奉佛。
姻 缘:此缘可求,自吾修之,自成良缘,白头偕老。
考试:可有成就,唯付代价,甚钜难荷,珍惜之耶。
健康:作福禳灾,自我治之,药到病除,嗣后 小心。
远行:行之维艰,勤劳作之,终能获偿,珍惜成果。
诉讼:平素修身,行善在先,天理行之,方能胜诉。
失物:失于西南,耐心等待, 即可回也,嗣后留意。
【传统版解签】
圣意
问争讼、且断理、求财禄、当揣己、病早禳、势莫使、婚更审、方吉利。
解曰
此签谋为阴事。神不之告。如法律操自官府。岂得预行宣泄。唯是祸福无门。全凭善恶判断。所为善。自应得福。所为恶。自应得祸。祸福之机。人自知之。将求 福而避祸。可不急去恶而迁善哉。
释义
律文。刑书也。三千。以罪条言。八千以字数言。生死轻重。权归刑曹。非外人所得与闻。故云如何说与君也。然有不可知而可知者。决之于善恶两途而已。善恶 唯人自作。则祸福亦唯人自求之耳。盖凡事当务善以去恶也。圣意:深切着明。人其凛之。
解签
三千法律,指的是罪状条文,八千文,是指律文的内容,这是一般凡人无法了解,也不能事先知道,未来的吉凶,完全决定在现在所为的善恶,神佛无法为你多祈 求福份,只有自己的修为才能影响吉凶,一生的祸福都由自己所作为的善恶决定,非他人能决定。此签神明无法有所助益,未来祸福早已决定在自己,求福避祸,倒不如去恶行善 。此签的吉凶完全在各人作为。
东坡解
吉凶多变、非止一端、言不尽意、当以心观。福因积善、祸胎稔恶、知所趋避、宜自先觉。
碧仙注
讼庭有险莫胡行、无是无非梦不惊、祸福原来无定数、权衡善恶自分明。
【占验】
一生入场毕,自谓文字得意,占此,竟无名。后收原卷观之,前场密圈拟元,后场则涂抹不堪矣。此三、四两句之验也。
又余姑丈龚慎齐,明经当廪保时,占财气,得此。时府试挨保无贽敬,惟院试每人送百文,计文武涂并进,一生三款,合算得铜钱八千文。签经之明示,其验如此。
又(清)光绪己卯(1879年),泉州南台寺文会,晋江邱生带签谱,在大魁殿用钱卜此。后乡闱,惟邱生卷八次到取中。此亦“八千文”及与君数字之验焉。
【相关故事】
萧何注律
汉·萧何,沛郡丰人。微时,尝为刀笔吏。后佐汉高帝定天下,为宰相,以功封酂侯。汉既一统,以三章之约非可长治天下,乃命萧何注律,使民知所守法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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